为规范复旦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的使用,信守复旦大学图书馆和各电子资源出版商签订的使用协议,保障复旦大学授权用户和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复旦大学的授权用户包括本校教职员工、全日制学生、博士后、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及校、系两级聘任的兼职人员等(以下简称“授权用户”)。 第二条:复旦大学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包括由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的,并由复旦大学图书馆(含医科馆、院系分馆、院系资料室)购买了校园网范围使用权(或院系范围内使用权)的网络资源,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校园网范围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以下简称“电子资源”)。 第三条:授权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复旦大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按违规处理:
第四条: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会同信息办、相关院系等协同调查,认定结果将报图书馆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
第五条: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由违规者承担。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复旦大学图书馆。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复旦大学图书馆 |
最后更新: 2011-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