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上机须知

1、电子阅览室配置28台机器,用于免费检索本馆购买的光盘数据库和网上数据库以及阅读文科随书光盘,请不要浏览与检索无关的其他网站、娱乐、休闲类的电子图书,进行与检索无关的其他操作,如打字、文稿编辑、计算机操作练习及自修等,对劝告无效者,值班老师有权强制其下机。

2、校内读者首次进入本电子阅览室上机,要持一卡通注册账户后方能使用,注册地点在参考咨询部(电子阅览室隔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1:30,13:30-17:00。严禁使用他人帐号上机。

3、读者在本电子阅览室上机,请通过个人账户和密码正确登陆管理系统,未经登陆管理系统非法使用机器者,一经发现,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如需使用随书光盘,日间请至参考咨询部由老师取阅,晚间由晚班服务台工作人员取阅,在电子阅览室指定机器上阅读或复制,不提供外借。

5、进入本电子阅览室上机的读者请勿携带和食用食品饮料等,上机完毕离开时请带走个人的物品包括废纸、垃圾等。

6、电子阅览室使用人数满员时,请需要上机的读者按次序在门口沙发休息排队等候,不要在电子阅览室内四处走动,影响其他读者的上机,不要不守秩序抢占座位等。

7、读者要长时间离开电子阅览室时,请注销个人账户后下机,否则值班老师有权对闲置超过半小时的机器进行强制下机操作,以保证电子阅览室资源的有效利用。

8、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的信息。

9、不得进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活动。

10、不得使用网络私自进入未经允许或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网络用户的干扰活动。

11、不得擅自对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添加和修改,随意拷贝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教唆等行为。

13、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

14、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版权、专利等各种知识产权。

15、不得擅自外带光盘进入检索厅阅读。

16、上机者有义务向检索厅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在校园网上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如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侵袭等)。

1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图书馆和有关部门将做出相应处罚。


服务监督电话: 021-55664282
  E-mail信箱: libref@fudan.edu.cn

复旦大学图书馆
2008年12月


最后更新: 2008-12-26